装修管理 _ 装修管理费费率一般是多少

社会2023/05/25网友33690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在对房子进行装修的时候,有极少数的人会想要对房子进行随意的拆装,以致于最后出现了房屋倒塌危险,还有的住户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不考虑别的住户,随意的装修严重影响别人的生活,为了遏制这些不恰当的装修行为,国家就制定了一系列的住宅装修管理条例,业主们一定要有所了解。快随小编来学习一下吧。

一.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防火标准。装饰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持有《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并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批。

2.建筑装饰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和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3.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建筑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否则不予验收。

4.住宅项目的初装修应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标准进行评估。

5.建筑装饰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是否符合《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二.室内装修技巧

1.熟悉装饰知识,如果房子的装饰完全是白色的,它会被装饰公司牵着鼻子走,因为他们对装饰一无所知。房主可以去装修平台或装修公司了解装修知识,然后用一个小笔记本来记录或记忆,以确保它能被很好地使用。

2.选择一家好的装饰公司,优秀装饰企业的设计师水平不低,有的有国外设计经验,有的获得了国家高级室内设计师资格。这些设计师可以设计不同的风格和设计,并可以根据房子的结构进行设计,以确保独特的设计。

3.签订施工合同,装修房屋的业主必须与装修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利益。房屋的主要关注点是在签订合同前仔细了解装修材料是否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收取的建筑价款是否准确等。

三.住宅装修注意事项

1.住宅设计,人们装修房子时,应该先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进行合理的设计,而不是选择装修游击队来节约成本。否则,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电线连接不规则、墙壁凹陷等不利于人们生活的问题。

2.装饰材料的环境保护,选择这种装饰材料时,应注意选用环保性能较好的材料使用,否则室内容易产生甲醛、苯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轻的情况下会引起头痛、恶心、视力模糊等现象,重的情况下会引起甲醛中毒等现象。

3.装饰风格的统一,选择室内家具时,应注意保持家具风格与室内装饰风格的一致性,否则会有特殊的视觉冲突,从而降低整体装饰的美感。一般来说,当室内装修风格确定后,业主会去市场购买相应风格的家具产品

以上就是关于住宅装修管理条例的全部介绍内容,每位业主在装修房子前,一定要对这些有一个了解,以防在装修的时候,出了不必要的麻烦。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房屋装修,是指开凿墙体、楼地面、移动窗位置、拆改承重或非承重结构、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善房屋外观及装饰室内布局等行为。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楼宇安全和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根据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对本小区房屋装修有的关事宜特作公约如下。

(一)报批程序规定:

1、住户应严格按照申报审批的装修范围进行室内装修

2、业主应提前5天向物业公司申报,祥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经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二)装修管理要求

1、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

2、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

3、不设置室外晾衣架,不得改动门窗,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4、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

5、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管道或将生活污水由 雨水 管道排出。

6、在装修施工中要采取 措施 ,控制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要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

7、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定。

8、未经物业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水、电管线走向。

9、装饰装修时,在各供水、供热管的接头、活节、阀门、分水器位置和卫生间棚顶要设置检修口,便于事故的及时处理,否则一切后果由业户负责。

10、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19:00时间内进入,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押金及保证金

1、业主入住装修前向物业公司交付一定的装修保证金。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押金和保证金的处罚。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物业公司派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如未违反公约及物业辖区 其它 管理规定之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和公共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害的,物业公司将如数退还押金和保证金。

(四)验收

1、装修工程完毕后,住户和施工队负责人共同向物业管理处申请竣工验收,物业管理处将派人进行查验。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验收人员在《装修申请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再行复验,直至合格。

3、装修施工中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给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害的,必须照价赔偿。

4、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5、因装修施工造成外墙破坏、污染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

(五)管理权限

1、住户装修管理由所属辖区物业公司全权负责。

2、任何人均无权批准超过本规定之装修行为。

3、如施工队违反本规定后,不听从物业公司的劝阻和安排,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及采取必要的制裁措施。

   市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范装饰装修行为,保证装饰装修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维护市场和商户的整体利益,保障市场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请您在进入装修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装修申报登记

1、当您需对店铺进行装修作业时,必须提前办理装修申请手续,装修申请手续须商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到运营管理中心填写《装修申请表》。

2、装修公司申请进场手续、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提供装修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件、装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资料。

3、提供装饰、装修设计图纸包括:

(1)装修效果图(包括室外立面效果图);

(2)施工图系列(见附件);

(备注:其中电路施工图必须注明总用电负荷及电路系统图)

二、装修审批

1、运营管理中心对提交的施工图进行审核;凡符合基本要求的当天完成;对不符合要求的明确提出整改建议。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签署《装修工程消防 安全 责任书 》;

▲装修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间;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15元/证 (工本费5元,押金10元)

▲装修垃圾清运费: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装修电费:商户自行缴纳装修店铺电费。

▲每间商铺配备3KG灭火器不少于二具。

三、装修管理

(一)装修施工要求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禁止擅自拆移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

3、严禁拆卸、移动和损坏商铺内消防设施,装修时所刷涂料、油漆等不得污染消防设施、地面等。

4、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严禁拆除、更改、移位任何消防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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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未经批准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装修用电每间总负荷不得超过10千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7、装修电线电缆必须采用武汉电线电缆二厂免检产品“飞鹤牌”阻燃线

缆,照明线路、插座线路要求不低于2.5㎜2,插座线路必须进行接地保护且不低于2.5㎜2。餐饮插座电线建议用4㎜2阻燃线,空调、电火锅应独立插座,并使用4㎜2阻燃线。

8、电气线路必须使用KBG金属阻燃管铺设,线头严禁外露,电气线路各接头处必须使用金属接线盒。

9、装修施工用装修材料必须使用合格的、环保的、符合消防要求的正规产品,严禁使用伪劣产品。装修木质材料必须按消防规范及装饰规范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处理。

10、商铺吊顶可进行局部造型,但必须使用轻钢或铝质龙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质天花或其他装饰木板必须涂刷防火涂料,并且天花应预留不小于500㎜×500㎜的检修口若干,但所有吊顶不得阻碍消防设施及空调通风口,超总面积40%吊顶的装修,烟感、温感下移至吊顶部;超50%面积吊顶的,必须将喷淋头改为下喷形式。

11、装修期间,严禁动用明火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氧焊、煤气瓶等,如施工确实需要,须报 审批并发动火证,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12、商铺需做广告 招牌(灯箱等),须书面向 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面图、效果图,经审核批准后按统一尺寸要求方可设立。

(二)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2、装修施工人员须按要求配戴出入证;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3、商铺装修施工,必须按每40平方米配一只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如确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辅助装修的,当天使用当天清离,不得在室内储放。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按照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于乱堆放、乱弃装修垃圾的,物业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由物业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单位或业主、商户承担。

5、装卸、运送物料、淤泥、废料、垃圾等,必须并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6、装修中使用电梯,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电梯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作出修复、赔偿等处理。

7、装修工接电、接水必须在运营管理中心指定地点,不得私自在外驳接临时用电、用水。

8、在营业时间内及正式运营区域施工,必须用彩条布等封闭围合材料进行防护遮围,避免噪音、粉尘污染环境,每日完工后,应关好室内水源及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9、装修过程中运营管理中心、物业部人员需随时进行现场巡查,每日运营、物业部各部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巡视,并在《装修巡查签到表》签字,以确保装修工作按照装修规定或装修申报项目进行。

(三)装修施工期 时间管理 规定

1、装修工期一般控制在15天以内,特殊情况必须办理延长工期手续;

2、正常施工时间: 8:00-17:30

3、如需夜间施工,当日下午16点前,须到装修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加班证》,每人一证,每证5元,当日有效。

(四)装修验收

1、装修单位需在完工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向运营中心提出验收,填写《验收审核表》。

2、由楼面经理、物业主管、安保中队长、工程班长组成的验收小组负责对商铺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3、 经验 收合格的,由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审核表》签字确定。装修单位在装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到运营中心办理装修押金退款手续。如无违规情况,将不计息全额退还装修押金。

4、验收不合格的,由运营中心下达《装修整改 通知书 》,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如三次验收不合格,将扣除全部装修押金。

5、装修商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营业。

四、违章装修处理

1、装修单位需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商铺内。施工人员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禁止大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装修的,按每天100元进行处罚。

3、不得损坏顶部各项设施设备,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4、严禁在商铺内搭建暗楼、仓库等,违者责令停工并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报消防部门处理。

5、禁止私自拆卸、移动、损坏商铺内的消防设施,如有违者应照价赔偿,并对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6、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私自动火作业的,一律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7、装修产生的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清理堆放到我司指定的区域后,违者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房屋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使房屋修缮工程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关于房屋修缮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工程预(结)算经费控制要求

(一) 计划工程预结算

公司维修部根据领导批准的维修经费和专项维修经费计划,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或技术部门做出工程施工图预算,原则上不得超出计划经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确实需要突破预算时,必须由施工部门提交增项经费预算 报告 ,经审核,并报公司领导书面批准。否则,其工程超支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

二、 工程设计要求

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修缮、抗震加固、建筑安全等工程设计要求,并按行业规定提供图纸资料的标准份数,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在施工中,如确需变动工程内容或施工要求时,必须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如属于设计单位责任未办理该项手续,可酌情核减设计费。设计费的取费办法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三、 工程施工要求

(一)施工前相关手续

1、签订《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协议书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要深入现场,明确施工任务。

2、 施工前必须办理《维修工程任务单》(其中日常小修和瓦、木、水、电、屋漏等规定价值内小项目零星维修工程除外)。对于突发性应急抢修,或不需要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的维修维护等工程,由维修部严格按要求施工或监督施工。

(二)施工过程要求

1、加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成立工程监督检查小组,或配备监督检查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数量关,确保安全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施工单位要配备人员做好施工记录,其内容如下:

(1)工程实际使用材料和设备的数量、规格等;

(2)工程实际工作量;

(3)隐蔽性工程施工质量及检验数据资料和有关负责人员的签字手续;

(4) 其它重要事项。

3、办理《工程补充协议》。在施工过程中,如确需变动工程内容或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补充协议》。

四、工程验收要求

(一) 工程验收组织

由施工单位、维修部、用户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

(二) 办理《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验收书》工程竣工后, 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上述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施工验收书》,并由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存档。

(三) 验收提交的资料

1、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2、《工程协议书》、《工程任务书》、《工程补充协议》、《工程结算书》;

3、工程竣工图纸或工程施工方案说明及设计变更材料;

4、技术交底记录或现场施工纪录;

5、隐蔽工程验收签字记录;

6、材料、构件检验及设备调试等资料;

7、其它重要的工程技术资料。

装修施工管理流程有哪些

装修施工管理是指施工员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关系的一种管理,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员在现场监督、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等。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装修施工管理流程有哪些。

一、投标、签约阶段

业主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建设准备、具备了招标条件以后,便发出广告(或邀请函),施工单位见到招标广告或邀请函后,从作出投标决策至中标签约,实质上便是在进行施工管理的工作。这是施工管理寿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可称为立项阶段。本阶段的最终管理目标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建筑施工企业从经营战略的高度作出是否投标争取承包该项止的决策。决定投标以后,从多方面(企业自身、相关单位、市场、现场等)常握大量信息。编制既能使企业盈利、又有力可望中标的投标书。如果中标,则与招标方进行谈判,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符合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交易关系正工确立后,便应组建项目经理部,然后以项目经理为主,与企业经营层和管理层、业主单位进行配合,进行施工准备,使工程具备开工和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成立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建立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用以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制订施工管理是规划,以指导施工管理活动。进行施工现场准备,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利于进行文明施工。编写开工申请报告,待批开工。

3、施工阶段

这是一个自开工至竣工的实施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既是决策机构,又是责任机构。经营管理层、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的作用是支持、监督与协调。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达到验收、交工的条件。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努力做好动态控制工作,保证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安全目标、节约目标的实现;管好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亚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处理好内外关系,管好合同变更及索赔;做好记录、协调、检查、分析工作。

4、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

这一阶段可称作“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评、评价,对外结清债,结束交易关系。本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工程收尾、进行试运转。在预检的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整理、移交竣工文件,进行财务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项目经理部解体。

5、用户服务阶段

这是施工管理的最后阶段。在交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的责任期进行用后服务、回访与保修,其目的保证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发挥效益。在该阶段中主要进行以下工作: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观察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和保修。

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室内装修管理条例

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房屋管理局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居民住用安全,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以下简称家居装修)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家居装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家居装修进行管理。

第四条 家居装修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附后)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家居装修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下列项目应一体设计、施工、安装到位,不允许甩项验收,家居装修时,严禁拆改:

一、 作为家居装修部位的设施、设备;

二、 门厅、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装修;

三、 外墙(含外墙保温)、外窗、屋面工程、室内防水、外立面装修等公用设施;

四、 电气、通信、消防等公用设备、设施。

第六条 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将家居装修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到位后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在预售中,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菜单及样板间展示服务,按购房人意愿进行家居装修设计,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施工到位后交用。

第七条 购房人买房后进行家居装修的,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向购房人推介装饰装修企业。购房人与被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装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连带责任。

第八条 购房人未选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自行组织装修的,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

家居装修完工后,购房人没有违反装修管理协议约定行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将装修保证金退还购房人;购房人有违反协议约定行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按协议约定扣除其保证金,同时要求其限期整改,造成公共利益损失的,购房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九条 购房人应于家居装修三日前,以适当方式将家居装修的时间、地点、装饰装修企业等情况告之相邻住户。

第十条 家居装修施工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民正常住用所造成的影响。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

第十一条 家居装修易产生噪声和污染的材料加工不得在住宅楼内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应为家居装修材料加工提供必要场所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家居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者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废弃物。

第十三条 家居装修使用材料,涉及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的,应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因家居装修造成相邻房屋及公用部位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以及其它损失,由购房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购房人可向其追偿。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以及自建、联建和合作建设的住宅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日及以前已批准立项的商品住宅项目,不适用本规定。市规划委、市建委《关于颁布执行〈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首规办秘字[1998]278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

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

一、 楼、地面

1. 卧室、起居室、内走道、阳台

要求:根据业主要求将垫层、面层全部设计到位。

条件:不论面层用任何材料,施工至少做到:现浇砼楼、地面面层一次成活赶光,预制砼楼面35mm厚细石砼一次成活抹平压光。

2. 厨房、卫生间

要求:卫生间必须设计防水。

条件:做完防水层和保护层。

二、 墙面

1. 卧室、起居室、走道等

要求:按业主要求一次设计到位。

条件:做至基底,刮耐水腻子。

2. 卫生间

要求:基层做刚性防水,面层贴瓷砖。

条件:做完防水。

3. 厨房

要求:基层做防潮。

条件:基层做防潮。

三、 踢脚

要求:按100-120mm高,与墙表面平。

条件:不抹灰只提供结构面,不做踢脚;

抹灰:100-120mm高水泥踢脚与墙基底面平。

四、 顶棚

要求:按刮腻子喷浆设计。

条件:刮耐水腻子。

五、 户门

要求:符合防火、防盗、隔热、隔声规定,设计一次到位。

条件:按设计一次安装到位。

六、 内门

要求:设计应明确内门品种、规格、数量,满足使用要求。

条件:全部内门至少留出门口和门框埋件并标清埋件位置。

七、 外窗及有关部件

1. 外窗(包括通往阳台的落地门窗)

要求:完成外窗全部设计工作。

条件:按设计一次安装到位。

2. 窗台板

要求:按业主要求设计。

条件:做水泥窗台。

3. 窗帘盒轨

要求:按业主要求设计。

条件:墙面内保温做法时应留出预埋铁件并标明位置;外保温做法时,不留埋件。

八、 卫生间

要求:一次设计到位,并提供各专业管线综合图。

条件:所有卫生洁具均不装,冷、热水管按设计将管道接至卫生间预留接管位置(并安装截止阀门)。防水层以下污水管均应安装到位。

九、 厨房

要求:按照洗、切、烧工艺设计到位,设备齐全,设排油烟、排气道,提供各专业管线综合图(包括煤气管线,煤气表为低锁表)

条件:排气竖管必须施工到位。燃气热水器的冷、热水管经水表安装至卫生间。燃气管安装至接灶具支管的转心阀门(含阀门)不装灶具;煤气表宜按低锁方式设计安装。污水管除与洁具相连短管外均应安装到位。

十、 非承重的分隔墙

要求:提供可选择的分隔墙位置和选材并按规定提供各种线路和开关点位置等的全部设计图纸。分隔墙应规定重量限制。

条件:分户墙,厨、卫间隔墙必须安装。并在预安装非承重墙部位预留配电、电讯等管线及接线盒。

十一、 阳台

要求:设计荷载不小于250Kg/m2。

封阳台栏板高度应与窗台高度一致(900mm高),室内外地面高度一致。

不封阳台时,900mm高度以上应作横向栏杆并考虑封阳台的条件和排水设施。

条件:阳台栏板内面和楼面做法与房间内部规定相同。

十二、 空调器支架

要求:完成空调器定位、管线、支架、托板全部设计。

条件:按设计一次施工,孔洞预留。

十三、 暖气片

要求:按设计到位。

条件:按设计安装到位。

十四、 照明灯、灯具及控制开关

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内走道、阳台等

要求:按规范要求设计。

条件:可按简易灯具安装。未安装内隔墙的,灯具及开关可不安装。但应在可能安装非承重墙部位预留接线盒。

十五、 插座(含一般插座,空调专用插座,卫生间浴室的专用插座,电冰箱、食品加工器具、洗衣机插座等)

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内走道、阳台等

要求:按规范要求设计。

条件:按设计安装到位。未安装的非承重墙,其管线及插座可不安装。但应在可能安装非承重墙部位预留接线盒。

十六、 电视及电话插座

起居室、卧室、卫生间

要求:按规范要求设计。

条件:按设计安装到位。未安装的非承重墙,其电视、电话插座可不安装。但应在可能安装非承重墙部位预留接线盒。

十七、 消防设施

要求:按规范要求设计。

条件:按设计安装到位。

十八、 户内跃层楼梯

要求:按业主要求设计。

条件:钢筋砼楼梯,踏步做到基层,木钢楼梯做到踏步基层,扶手一律不做。

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房子之前很有必要了解一些装修方面的知识,尤其是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助于在装修的过程当中不触犯到国家的法律,从而保证装修过程的顺利进行。国家对于装修房子有很多硬性规定,装修时必须要严格执行。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一、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2、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3、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4、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装修装饰重点知识

1、装修前要做好前期准备。检查房屋内部的原始防水情况,比如沉箱池内部是否养着积水,仔细观察房子墙角处是否渗水,看看楼下是否有人投诉。这个很关键。如果出现问题,需要找管理处处理好。根据设计好的设计,进行基础工程。这里包含了需要拆除的墙体,窗户,楼梯等。

2、关于家庭装修的费用。大概每平米500-700元就可以全面装修一个质量不错的家了。如果您没有什么特别的需求,把您家居室的平米数乘以500-700元,差不多就是您家的装修总预算。如果您是旧房装修,在这个金额上再加30%-40%。

3、往往业主在水电改造上开始看到单价以为不会花很多钱,盲目地要求把各种线路敷设到各个房间。结果,决算时万八千的结果会超出预算。有的大呼装修公司叫他上当了。其实,这个价格真的给你今后的生活可以带来便利的话,受骗之说就不成立。

4、空调和插座要尽量考虑周全一些,该埋的、该换的绝不能省。审核装修合同时叫公司拿出基本的水电改造单价。你自己量量大致的线路改造长度,看看自己经济是否能承受。长期使用的设施要美观实用,例如:马桶、橱柜等。有损耗、随时可以更换的东西要缩小投入,例如:窗帘、沙发等。

大家不要盲目的进行装修,在装修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进行,这样做对自己和客户都是有利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装饰重点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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